close

VIRB帛琉_0239  

這裡天空很藍、海很平靜,

只是有些時候會因為一片來匆匆去匆匆的雲,

帶來瞬間的大雨滂沱,

而後雨過大天晴~

 

 

在帛琉的第二天一早天氣晴,領隊沿路將不同飯店的團員載到了碼頭,便開始詢問是否有需要借防寒衣、蛙鞋、度數面鏡之類的選項,我們在出發前很專業的買了珊瑚礁鞋,想說可以省一筆,結果根本沒用到,嘖嘖~幾天下來真的有需要的看來就只有蛙鞋罷了。至於浴巾,每間飯店都很貼心,一早只要至櫃檯領取就可以得到每人一件浴巾,幫助你上船時候防寒,回飯店再歸還即可~而防寒衣就因人而異囉,我個人是沒有租借,但怕曬又怕冷的人不妨可以借來穿。

我的影片-00-00-02-491

 

在來帛琉之前,曾去過綠島蘭嶼浮潛,當時覺得那真的很美,沒想到,一來到帛琉,真的完全都被打趴,帛琉水底的世界真的是超級美,難怪我出發前同事跟我說,你來過帛琉後,其他東南亞的島嶼,你以後應該沒有興趣去浮潛了。

豐富的水底生態,清澈的海水在陽光的照射下,顯得格外的美,在帛琉第一天的下海點,就前往KBT唯一有的浮潛點北島海域一窺究竟,那真的很美,因為是唯一的行程,所以當天附近也沒有其他團的旅行社,整個海域就只有我們。而北島目前為帛琉最完整的天然的珊瑚保護區及海釣場,真的第一天的海底世界,就讓我大開眼界了!!

VIRB帛琉_0057

VIRB帛琉_0116

VIRB帛琉_0484

VIRB帛琉_0530

 

中午我們抵達了一座小島,導遊也開始準備我們的第一餐活蟹海鮮鍋,在準備的同時,可以先到附近的紅樹林區,體驗一下獨木舟,此時天空突然烏雲了起來,大雨就突然這樣的下了下來,不過這地天氣很特別,很像台灣的西北雨,下一陣就停了,雲飄到哪就下到哪,雲過就天晴。

而關於活蟹海鮮鍋,我覺得還是需要殘酷的跟大家報告,其實就是加了很多料的海鮮火鍋,因為一早就出海,食材也在一早就準備好,到了岸邊也就加減用大鍋子煮了煮,當初行程寫的"紅樹林活蟹海鮮鍋+每位餐盒"完全破滅,就僅僅只是火鍋泡飯這樣,與心中有著很大的落差~

 DSC04489

 DSC04393

 

因為同團的有其他旅行社的團體,他們有一個海豚秀的行程,所以我們就在船上稍作的等待,在這次的行程中,也只有單單這個等待的點而已,就在這拍拍照,其實也是不錯~

DSC04658

 

 

而第二天的晚餐,我們到了美人魚餐廳,享用了雙龍雙蟹海鮮大餐,以及傳說中的蝙蝠湯。其實蝙蝠湯處理完後,我個人覺得蠻好喝的,當然,要我吃牠的肉,還是不敢,太嚇人了!

晚餐整體吃起來還不錯,海鮮的量很大,不過論精緻度就還好了,畢竟來帛琉真正的重頭戲,是在海底的花花世界阿~

DSC04692

DSC04694

 

 

在帛琉的第二天,也是在帛琉泡在海裡的一天,這天幾乎一醒來就在海裡,除了中午的午餐以外,一直到傍晚才回到飯店盥洗,換上乾的衣服後再前往餐廳吃晚餐,帛琉的海底世界真的很美,生態豐富,真的讓我大開眼界。

晚上把握著在國外的每一分鐘,我們又去了wctc以及帛琉市區閒晃,當然別忘了帛琉大飯店一樓就有的免稅商店,要雪拚GODIVA,就要快下手採買,不過美金這樣一張一張的花,還真的頗嚇人的,買到後頭真的心理會冒出,奇怪帛琉名產哪時候是GODIVA了,但當下我還是買了= =因為這除了哈根搭斯外,GODIVA真的也便宜很多很多!

 

 我的影片-00-07-13-752  

 最後附上我們來自台灣的當地導遊水裡的英姿,以及當天的片段錄影,來做第三天旅行的待續。

 

 

 ((米其林級享樂|泳抱帛琉–北島驚奇5日》北島探索+洛克群島 /星空夜釣/太平洋海宴  更多文章看這裡~

 

 [2015。帛琉。序] 米其林級享樂|泳抱帛琉–北島驚奇5日》北島探索+洛克群島 /星空夜釣/太平洋海宴

 [2015。帛琉。後記] 帛琉必買必吃名產、米其林級享樂|泳抱帛琉–北島驚奇5日》北島探索+洛克群島 /星空夜釣/太平洋海宴 心得文

 [2015。帛琉。住] PALAU 帛琉大飯店 心得文 

 [2015。帛琉。住] PALAU 老爺大酒店 心得文 

 [2015。帛琉。食] PALAU 泛太平洋酒店 心得文

 

2015/11/28 DAY1 台灣 桃園機場 ✈ 帛琉 帛琉國際機場  舒壓療程、帛琉市區探險

2015/11/29 DAY2 帛琉 北島大斷層、海樹珊瑚區、巨型玫瑰珊瑚群、快艇拖釣秀、紅樹林生態區、活蟹海鮮火鍋、水果蝙蝠湯

2015/11/30 DAY3 帛琉 牛奶湖、水母湖、無人島BBQ、凡爾賽公主花園、百年干貝城、PPR精緻水產料理、星空戰士舞蹈表演

2015/12/01 DAY4 帛琉 藍色珊瑚礁、無人島B.B.Q、鯊魚城、夜釣

2015/12/02 DAY5 帛琉 長堤公園、KB大橋、帛琉機場

 

arrow
arrow

    Hin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